上海专业合同纠纷律师

-李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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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学峰律师
  • 所属律所: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

    13101200610987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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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对合同履行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技术合同的权利义务能否转让

    李学峰,上海专业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法律对合同履行的基本要求有哪些一、法律对合同履行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1、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2、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成立后至履行完毕前,合同存在的基础和环境,因不可归属于当事人的原因发生变更,若继续履行合同将显示公平,故允许变更合同或者解除合同。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法律对合同履行的基本要求包括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技术合同的权利义务能否转让技术合同的权利义务能不能转让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经一方当事人同意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转让技术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但法律禁止转让的除外。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八十八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八十九条;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一条至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五条至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以上知识就是对“技术合同的权利义务能不能转让”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经一方当事人同意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转让技术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但法律禁止转让的除外。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2023-09-12

    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合同纠纷律师费一般收多少钱

    李学峰,上海专业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秉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办案严谨认真、庭审经验丰富、对客户交付的法律事务,势必亲力亲为,勤勉尽责,深得当事人高度认可。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件租赁合同是在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的一种合同,自然租赁合同纠纷也不少见。租赁人和出租人经常因为租赁合同产生各种矛盾,从而引起纠纷。那么,具体而言,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件这类案件靠哪些法律调整呢接下来,就由带您看看相关解答,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一、租赁合同纠纷的概念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而租赁合同纠纷是因租赁事由不符合当事人预期,所引发的法律纠纷。二、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件租赁合同纠纷属于民事案件,由民商法领域调整。如合同当事人双方发生纠纷,可以进行协商调解,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大部分的租赁合同诉讼是由出租方提起,因为承租方确实无力支付租金或者在诉讼前会采取拒付租金的方式试图让自己的要求得到满足。同样在大部分租赁合同纠纷中,承租人都会提起反诉,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或者赔偿损失。出租方的违约情形主要有:提供的租赁物违法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目的;一房二租;无故提前解约。承租方的违约情形主要有: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违反约定装修、改建;转租等。三、避免租赁合同纠纷的注意事项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况作为承租方,应先审查租赁物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形等:1、未依法取得租赁物的相关证件;2、共有租赁物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3、权属有争议的。作为承租方,为了预防欺诈,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承租方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果承租方不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具有转租权。为了避免争议,在合同中对租赁物的基本信息应进行明确约定,如租赁物的规格、质量、数量等。租赁合同之租期条款在合同中,约定租赁物的租赁期限,明确租赁的具体起止日期,如承租方超过租赁期使用租赁物,应支付给出租方超时使用的租金。租赁合同之租金条款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或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实行按月支付、按季还是年支付等。2、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时间,应于每月的具体日期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宽限期内没有按期支付,应支付迟延租金或违约金或出租方可解除合同。租赁合同之保证金条款在租赁物租赁合同订立时,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尽量避免风险,预防欺诈,承租方应在合同订立前交给出租方一定的保证金或押金,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租赁物价值范围内决定押金的数额。同时对于保证金退还的条件,应进行明确约定。租赁合同之转租条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是否可以转租。1、作为承租方,经过出租方的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出租方和承租方原有的租赁关系不因转租而影响。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因转租造成租赁物损坏的,承租方还应承担赔偿。租赁合同之妥善保管条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保管租赁物,如果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及配套设施损毁、灭失的,应承担赔偿。如,应爱护并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租赁合同之维修条款在合同中,对维修进行明确约定,出租方应确保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但也可以约定由承租方承担维修义务。其他事项在合同中,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对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风险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双方的合法、合理利益。以上就是为您带来的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件的相关内容啦,希望亲们能够在订立租赁合同前注意合同细节和内容,避免发生租赁合同纠纷。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请随时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帮您解决问题。合同纠纷律师费一般收多少钱合同纠纷律师费一般收多少钱呢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一、合同纠纷律师费一般收多少钱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争议标的额 计费比率10001元—100000元部分 5%~6%100001元—1000000元部分 4%~5%1000001元—5000000元部分 3%~4%5000001元—10000000元部分 2%~3%10000001元—50000000元部分 1%~2%50000001元以上部分 0.5%~1%二、合同纠纷律师费由谁承担在实务,常常有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亦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情形,造成不能清偿所负债务,对债权人债权造成损害,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第26条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三、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主观方面的成因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既然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订立了合同,那么、按合同履行义务应当是毫无疑问的。然而,合同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而主观上不想履行或不想完全履行合同。主观点原因往往引起违约行为,再由违约行为导致纠纷的产生。纯粹主观上的原因是少见的,主观上原因背后往往存在着客观原因。客观方面的成因一项合同,从订立到履行完毕,除了即时清结的之外,往往经过一个较长的过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客观上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按约履行,由此引起纠纷。这里所指的客观方面的成因,指由非合同当事人主观意志所导致的,不得已而为之的因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化而引起纠纷的原因上述文章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了合同纠纷律师费一般收多少钱,合同纠纷律师费要依据合同纠纷涉不涉及财产,如果不涉及财产的,一般的收费标准是每件收取1000-10000人民币。涉及财产的话,分段累进计算收费,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2023-08-28
  • 借款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是如何确定的?学技术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李学峰,上海专业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自己的专业素养运用到案件代理过程中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借款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是如何确定的? 借款合同的履行地一般都是根据双方的约定来确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依据此条批复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综上,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的履行地一般都是根据双方的约定来确定的,在双方未约定履行地的情况下,应当以贷方履约地,即借款人所在地确定借款合同的履行地。学技术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一、学技术合同的内容是什么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技术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项目名称;2、标的内容、范围和要求;3、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4、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5、风险的承担;6、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7、验收标准和方法;8、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和支付方式;9、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10、解决争议的方法;11、名词和术语的解释。二、技术合同的主要特点1、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的技术内容。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成果,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行为,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兼具技术成果与技术行为的内容。2、技术合同履行环节多,履行期限长,价款、报酬或使用费的计算较为复杂,一些技术合同的风险性很强。3、技术合同的法律调整具有多样性。技术合同标的物是人类智力活动的成果,这些技术成果中许多是知识产权法调整的对象,涉及技术权益的归属、技术风险的承担、技术专利权的获得、技术产品的商业标记、技术的保密、技术的表现形式等,受专利法、商标法、商业秘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法等法律的调整。4、当事人一方具有特定性,通常应当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技能的技术人员。5、技术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三、技术合同签署应该注意什么1、技术服务合同内容要明确、具体地注明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在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方利用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工作条件所完成新的技术成果和创造发明,除另有所约外,属于受托方。同样,委托方利用受托方的工作成果完成新的技术成果和创造发明,除另有所约外,属于委托方。2、技术服务合同文字表达要准确、严密,语言要简洁、规范,不能出现有歧义的词语,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3、技术服务合同签订后要进行法律公证,以保证合同的监督和执行。对于那些想要与其他的公民、单位签署技术合同的单位、或者是个人,在合同签署之前,可以先采取协商的方式来拟定合同的内容。如果是由一方来提供合同,那么另一方在签署合同之前,需要先仔细看一下合同是否存在对自己不利的条款。 2023-08-13

    买卖纠纷要去哪里处理 商标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李学峰,上海专业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买卖纠纷要去哪里处理当事人首先可以根据情况来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买卖纠纷,和对方当事人的谈判无法达到当事人的预期目标,当事人还可以通过诉讼或者是仲裁解决问题。更多关于买卖纠纷要去哪里处理的相关知识,接下来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一、买卖纠纷要去哪里处理当事人首先可以根据情况来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买卖纠纷,和对方当事人的谈判无法达到当事人的预期目标,当事人还可以通过诉讼或者是仲裁解决问题。二、买卖合同特征有哪些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5.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三、试用买卖合同怎样试用买卖,又称为试验买卖,是指合同成立时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试用,买受人在试用期间内决定是否购买的买卖。此类买卖合同常见于新产品的买卖。一般认为,试用买卖合同属于附停止条件的买卖合同,即在所附买卖条件成就前,出卖人应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试验使用,最终是否同意购买取决于买受人的意愿。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买卖纠纷十分常见,我们应当采用合适的法律武器保障自己合法权益。以上内容就是编辑为你整理的关于买卖纠纷要去哪里处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编辑。商标合同纠纷怎么解决商标我们还是有一定了解的,新商标法规定了商标合同纠纷自行协商解决的程序,其目的一是鉴于有些侵权行为仅仅侵犯了注册人的利益,并未给他人带来损害,注册人自行协商,可化解因此产生的争议。二是可适当减少商标纠纷当事人为解决纠纷所投入的精力。接下来就由为大家带来商标合同纠纷怎么解决内容。一、商标合同纠纷怎么解决商标权转让合同纠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商标代理合同纠纷商标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之间就商标的权利归属、转让、许可使用和商标代理等事宜所订立的合同而发生的纠纷。使用许可合同纠纷和商标代理合同纠纷一般包括商标权转让合同纠纷、商标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商标代理合同纠纷。商标权转让合同纠纷是指商标所有人与受让人就商标权的转让所订立的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是指商标所有人与被许可人就商标的许可使用所订立的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包括独占使用许可合同、排他使用许可合同、普通使用许可合同。商标代理合同纠纷是指商标所有人与商标代理人就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及其他有关商标事宜所订立的合同而发生的纠纷。二、管辖由于合同标的物所涉商标权的特殊性,最高人民法院对商标合同纠纷管辖做出了特殊规定,即知识产权案件的受理必须遵守司法解释关于商标案件指定管辖和级别管辖的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三、法律适用处理此类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商标法》第39条、第40条的规定,《商标法实施条例》第7条、第25条、第26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第19条、第20条的规定,《商标代理管理办法》第2条、第13条、第14条、第16条、第25条、第26条的规定。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受理的商标案件的类型。商标所有人以与他人签订合同的方式行使商标权是实践中常见的法律行为。因此,《规定》将商标合同纠纷列为第三级案由。根据我国现行的《商标法》及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注册商标权人对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享有专用权,当事人之间以上述商标作为标的物签订的相关合同一般都属于商标合同。商标代理机构作为法律中介服务部门,可以根据商标所有人的授权行使代理权。商标代理合同纠纷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类纠纷,数量较大且有别于商标权转让合同和使用许可合同纠纷,所以《规定》予以单列。 2023-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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